来源:上海股权纠纷律师 时间:2019-4-18 16:11:37
咨询我在一家代账公司工作了不到两个星期,公司未与我签订合同,现在用我的信息代理了五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请问这样有什么风险吗,我该怎么做?
上海公司顾问律师解答一般是上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不能继续从事财务工作的风险;不排除卷入犯罪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公司出现问题,你要承担责任,建议最好不要。
咨询公司是认缴,没有验资报告!认缴在2036年,法院判偿还貨款,A缴这个股份!可以拖到2036年吗
上海股权纠纷律师解答公司未破产或清算的前提下可以,若是认缴资本股东需在认缴范围内对债务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股东的出资义务加速到期,股东需在认缴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咨询公司原股东及法人转让股份给我,我没有实际出资,但是担任了监事一职,现在我不想在公司了,如果公司破产,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上海股权纠纷律师解答需要在你认缴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转让股权对应的出资是否实缴到位,如果没有你需要在未缴纳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的要求: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按照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我国公司类型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常见的公司类型就是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设立哪种公司,在股东人数上都要根据规定来,不能在规定人数范围外增加或减少股东。而对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在公司法第23条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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