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股权纠纷律师 时间:2018-12-24 8:58:36
咨询我们公司有六个股东,其中三个股东占股相同共百分之60。这三个股东中的其中一个股东是法人 最近因为股东矛盾,法人直接在至少两个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公司营业执照和章以公司名义和其他公司签属了承租合同,没告知,也没让其中两个股东投资。请问这涉及到哪些违法行为?
上海股权纠纷律师回复根据你的描述无法做出准确的答复。建议来电详细说明情况,帮你分析分析。
咨询两个股东各占50%,一方50%法人执行董事,另一方大股东50%监事!现在法人认为执行董事就可以自由发号施令无视大股东监事的存在 这时间管理出现了问题大股东应该怎么做
上海公司顾问律师回复如果还有协商余地,可以考虑协商解决处理,股东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怎样通过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以公司制订章程的时候,可以对制订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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